回复 清风拂烟 : 一闭眼一睁眼,二十一世纪的富二代千金杨欢喜变成了六十年代宋家庄被亲弟弟推进河里淹死的宋欢喜。还没来得及为健康有活力的身体而高兴,惨淡的现实就给了她迎头痛击。在这个吃啥啥没有,有钱都买不到东西的年代,不喜欢委屈自己的欢喜立志要闯出一条康庄大道,吃喝享受和男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欢喜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一碗大米饭: 这部《3213鱼雷艇事件》写字,画画,偶尔假装书法大师,忽悠客人们掏钱买字画……这就是林止水平淡而惬意的小日子。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家字画店这些热爱古风和传统文化的客人,其实都是传说中的修行者,而那些他以为得了绝症离世的客人,实际上都是去飞升了!客人们也未曾想过,这位最神秘、最深不可测的修行界大人物,竟然只是一个爱打哑谜的凡人?跨服交流无障碍,指点迷津靠脑补!多年后,林止水终于明白了真相,看着这支陪伴自己多年的毛笔,嘴角抽搐:“这笔有毒!”
回复 筑梦者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