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西南边陲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唐欣恬: 这部《杀女人吃肉》年锦书为了飞仙历经万苦,临门一脚,被死对头雁回活活气死,功亏一篑,重生了!重回年少,她看着那个意气风发的天才少年,行啊,骂我注孤生心狠手辣是吧?仙门大会上,她当众宣布:“我要嫁给雁回。”雁回杯中热酒,滚落咽喉,差点烧了整个胸膛,“你病得不轻!”全仙门都知道年大小姐移情别恋,弃了小竹马看上了不夜都少主雁回,花样百出倒追,情真意切,雁回差点就信以为真。直到有一天突然听到对他情深似海的大小姐对镜自赏骂了一声,“我爱他,我瞎吗?”雁回,“……”本书又名《锦书雁回》
回复 康大奎 : 是灵气复苏,还是妖气侧漏?午夜看帖的高中生叶岚,无意间目睹了女生宿舍的妖怪事件。当他手拿平底锅的时候,平底锅号称第九灵器。当他手握才菜刀的时候,此刀号称现代屠龙刀。面对女孩们的各种质疑,他只好伸出了罪恶的左手……叶岚说:“当我面对黑暗的时候,我的身后将一片光明!”于是,这个世界光明了……这是个心中有光,世界就有光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