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艾尔伯特休斯 : 穿越了,别人都是靠才华吃饭,偏偏的主角只能靠一张脸吃饭…… 双手一摊,我也想靠才华吃饭啊,但是谁让咱就只剩了一张脸了啊。 本书的主角的定位是佛系青年。最主要的性格就是任性。最后才是咸鱼。 希望大家别将咸鱼放在了任性和佛系青年前面。OK! 主角就是对什么有兴致了,就凑过去看看,没兴致,哪怕发生在眼前都不想多看一眼。 未穿越之前的普通人,对娱乐圈好奇,就钻进去看看,没毛病吧。 说不定哪天对和尚感兴趣,就直接出家了呢。”
回复 若水多福: 这部《全球之英雄联盟》又A又飒的影后温云卿穿进了黑粉写的一本书中!成了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书中,原主虽然是林家千金,却因为一出生就被保姆掉包,在乡下艰难长大。被找回林家后,亲爸妈嫌弃她没教养,未婚夫厌恶她丑又胖。假千金鸠占鹊巢不说,还纵容她的一众爱慕者给原主使绊子,最终害死了原主。温云卿笑笑,直接撕了剧本:“妖魔鬼怪尽管来,能虐到我算我输。”*时下,要说帝都最引爆人眼球的新闻,那必定是财阀贵胄穆廷深找了个乡下胖妞当女朋友,且宠得如珍如宝。一众名媛嫉妒得眼都红了:“那个乡巴佬凭什么!”后来,温云卿摇身一变,成了超级国民女神。
回复 似雨悲灵 : 传闻,秦央初中起就暗恋江裕,大学四年更是将倒追功法演绎得淋漓尽致。奈何佳人有意,才子无情。对秦央,江裕避之不及:世上怎会有如此厚脸皮之女子!终于,江裕和女神要订婚了。订婚宴上,秦央含泪送上的祝福却把准新娘气到暴走?订婚宴黄了,江裕大怒:“秦央!别让我再看见你!”秦央瑟瑟发抖,果真消失了二月有余。五个月后,秦央以合作的身份再次站到了江裕面前。然,此秦央似乎又非彼秦央!……出去旅游一趟回来,秦央觉得自己失忆了。不然为何闺蜜口中那个爱江裕爱得死去活来的她此刻却对那个长得还算OK的男人完全不感冒?可明明她是有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