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超级麦克风 : 我就要和老公去美国定居了,但有件事让我割舍不下,那就是我的初恋。在我的少年时代,有位同学曾把我从疯涨的河水里救出,给过我许多的爱恋,可他却因我的离去而忧郁地死去。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看看他,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如愿。所以,我决定在去美国之前,去他的坟上去看看他。回到家乡,我重温了曾与男孩一起上学的情景,给男孩烧纸进香,还在男孩的坟前痛哭了一场。之后,又去看望了男孩的母亲。父母因对我要去美国定居很是伤心,又见我对死去的男孩如此怀念,就后悔当初不该把我送到城里上学,否则,男孩就不会死去,我也不会远去美国。看着母亲夜里失眠,心情忧郁,我怕母亲会因此而神经,就提出如果母亲真是很后悔,我就不去美国了。可是,母亲却一反常态,又反过来说服我应该去美国。这种矛盾的心态揭示了父母指望儿女们能远走高飞,人生美好,但又不想让他们远离自己。可是,对儿女们来说,不远离家乡,努力奋斗,又怎能创建美好人生。”
回复 永远十六岁: 这部《变身之轮回境界》江朝戈历经艰辛从一文不值混成家财万惯,本以为人生即将走向辉煌,却意外一朝穿到异世,混乱中他拿起令众人望尘莫及的魂兵器引来追杀。走投无路下,他试图召唤出兵器中的魂兽,可出现的是一个只会鄙视自己的熊孩子。江老板被迫一边赚钱致富一边提高武力值,只想早点离开,然而随着机缘变化,一种特殊的契约将主角引向冥冥中注定的结局。作者巧妙的将玄幻背景和中国古代神话元素相结合,以主角江朝戈穿越后意外开启神级魂兵器为切入点,将读者引入一个瑰丽奇幻的异世大陆。
回复 三七开 : 这是个关于香港五十年代的故事。那是个轰轰烈烈的火红年代。在那段火红岁月,可以有数不胜数的大哥,小弟,有道不尽的颠沛流离。在那个火红年代,可以有不胜枚举的美女,才人,有诉不完的风月情浓。你可以说那是鱼龙混杂,漆黑一团的黑暗岁月,但是英雄却往往发迹于此。......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出人头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