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白日放歌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妖小白: 这部《收获之夜》谁不知天下第二的叶家有件趣事。明明兄长妹妹皆是卡尔大陆上数的上名号的天才,偏偏夹在中间的叶倾风是个举世闻名的废物。而且还是个万万不能欺负的废物,原因如下:叶倾天:“我弟弟再废也有爷照顾,关你们啥事?”叶倾云:“我二哥是废物?你们想不想变得比他更废?”叶倾风默默探头:“他们本来就比小爷废柴。”
回复 韩老实 : 冤死的天才医学少女陶思雨穿越成侯府嫡长女林晏晏,一醒来发现自己身中奇毒,奇胖无比,堂妹还跟自己的未婚夫搞在一起,真当她孤女可欺?渣男一脚踢开,绿茶滚一边去,恶毒婶婶给她下药,简直就是班门弄斧。解了毒恢复花容月貌,不能行医就做药膳,食色生香步步为营,只为查冤案,还陶家满门一个清白。不过那个小透明皇子怎么也这么关心陶家的案子?你说你喜欢陶思雨?林晏晏困惑:我前世见过你吗?新婚夜,林晏晏问:你到底喜欢陶思雨还是喜欢我?小透明皇子表示:一个是过去,一个是现在和未来。林晏晏:渣男,你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我的。(双洁。